拉脱维亚总理卡林斯宣布辞职
深化国际合作,促进全球协同治理。随着跨境数据流动的日益频繁以及各国相互联系、相互依存程度的空前加深,数据治理逐渐成为具有全球性的复杂议题,并且易与其他全球性问题相互交织。因此,我国需要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的全球治理。一是主动参与和推动相关国际准则与标准的制定,为全球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二是推动联合国、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发挥关键作用,在明确数据主权、数据安全、隐私保护等原则的基础上,制定全球性的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标准和规范,搭建全球跨境数据流动的基本框架。三是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的多边机制,不断拓展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“朋友圈”。通过数字丝绸之路建设,推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,不断缩小国家和地区间的数字鸿沟。积极对标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》(CPTPP)和《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DEPA)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,拓宽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应用场景,不断提高我国在制定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中的影响力。